吴德英:巫厘头停不了
巫统这曲剑帮,果然高手如林呀!
他们的巫厘头神功,就连无厘头宗师的周星驰,恐怕也甘拜下风,写个“服”字。
所谓无厘头,一般粗浅了解,就是毫无逻辑、没有道理、没有分寸、莫名其妙、荒谬离奇等特色。
曲剑帮的巫厘头,更上一层楼,不但怪诞不经,有违常理,还带有几分惊吓元素。
儿子纠众到国会大厦,围殴打人闹事,行为嚣张猖狂,做父亲的达祖丁竟然说“儿子为我出头,是合情合理的事,因为这是儿子捍卫父亲的尊颜,正常不过。”
一般认知,打人就不对,更何况闯国会围殴,玷污了神圣民主殿堂。
如果人人都“为家人出头”,以捍卫尊严为由,随意殴打别人,大马岂非重回蛮荒时代,无法无天,暴力横行,一切纠纷以拳头武力解决?
身为副部长的达祖丁,把围殴视为合理,将打人看成正常,巫厘头歪理就如曲剑那样,扭曲是非,其逻辑非一般常人所能理解。
达祖丁在国会,公然以男性性器官暗喻,侮辱女议员郭素沁,如果按照巫厘头逻辑,被羞辱的一方是否可以捍卫尊严为由,纠众修理他,出头给他教训?
没有最巫厘头,只有更巫厘头。刚结束的曲剑帮大会,又有不少巫厘头笑料,其中之一是森州某领导建议,反贪会应该捉行贿者,而不是受贿者。因为没有人给,就不会有人拿,贪污案就不会发生。
乍看很有逻辑,道理十足,不给不拿不贪污?解决贪污,捉拿行贿者,就万事搞定?这么简单?
行贿受贿哪个罪大?
行贿和受贿,并不是一道“先有鸡或先有蛋”逻辑题,而是道德题。一般认知,一个巴掌拍不响,贪污这件事,有给也有拿,都是共犯,都有刑责,岂可只捉行贿者,而对受贿者网开一面?
行贿和受贿,哪个罪大?很多国家都在讨论,但是,还没有听说受贿无罪的,巫厘头论调,真是让人大开眼界。
受贿的一方,很多时候是在“索贿”,或是制度化的贪污,“潜规则”大行其道,各种“疏通费”、“行政费”、“佣金”、“台底钱”,彼此心照不宣。
要问谁罪大,必须看谁才是贪污事件的受害者。行贿的一方,有时是出于无奈,别无选择,被逼奉行“潜规则”,不然事情永远办不妥,或者被拖延到天荒地老。
试问,有头发谁愿意做癞痢?有白花花银子和钞票,谁会那么傻白白拿去奉献给贪官,不自己享用?
如果制度健全、官员清廉、执法严厉,人民何须行贿?
当“我帮你,你帮我”已经光明正大成为“文化”,当“贪污亵职”和“私人捐献”已经模糊定义,“捉拿行贿者,放过受贿者”建议还有市场,也就不稀奇了。
巫厘头,不见幽默,只有荒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