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袖曾要求表達立場 許福光:以為可效仿反對黨離席
獨家報導:邱玉珊
(吉隆坡12日訊)本報探悉,馬華知知丁宜區州議員許福光向中委會解釋說,以為效仿反對黨離席就是抗議表達不滿;而馬華領袖確實曾要求他表達馬華立場,唯沒有要他離席。
據了解,許福光向中委會解釋,他接受媒體採訪時未清楚談及他離席是接到中央領袖的指示。
消息指出,許福光是接受英文教育,並不了解在處理同樣問題時,不能仿效反對黨離席抗議。
消息說,許福光欣然接受馬華中委會的警告。唯至截稿為止,記者未能聯繫上許福光發表談話。
馬華中委會今日傳召許福光,以解釋在2016年(修正)伊斯蘭法行政法案提呈后,他沒在玻璃市州議會參與辯論就離席的原因。
他在下午1時30分抵達馬華總部從升降機出來時就被媒體包圍,唯他以文件遮掩避開攝影鏡頭,對於媒體的詢問都說:“不予置評。”
據了解,他在下午3時就解釋完畢,但他避開媒體離開馬華總部。
玻州立法議會上週正式通過2016年(修正)伊斯蘭法行政法案,包括修正第117(b)條文馬來文版本,今後該州的父親或母親不必得到另一半的同意,就可單方面替未滿18歲的子女改教。
當時,華裔議員一人棄權、一人反對,棄權者是許福光,他在議長拿督韓丹開始點名投票時即席離場,放棄投票;公正黨英特拉加央岸區州議員曾敏凱則投反對票,另外13名穆斯林議員皆舉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