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訊)誰說虎毒不食子?大馬福利局的一項驚人數據顯示,虐待兒童案件中,有過半施暴者就是受害者的親身父母!
根據福利局2015年的數據顯示,父母佔了虐童案幹案者的51%,繼父母和親戚則各佔4.6%和4.5%,著實是“最毒父母心”、“最親近的人卻傷你最深”的真實寫照。
福利局發言人向《太陽報》指出,這項數據並不讓人意外,因為孩童大部分時間都與父母一起。
數據顯示,孩童生理、心理和性虐待,大部分由父母、繼父母、孩童母親的男友或親戚幹下;而在2015年的4453宗案件,母親虐童案佔了1422宗,父親虐童則有878宗。
912案件涉及性虐待
令人擔憂的是,其中20%(912宗)案件涉及性虐待,這項數據也在2011年和2015年之間持續增加。
根據報導,該局于2011年共接獲的3428宗案件,其中1520宗(44%)的罪魁禍首就是父母。
該名發言人認為,鄰居和社區人士必須站出來,向執法當局舉報任何涉嫌虐待兒童的可疑案件。
“唯有舉報案件,我們才能儘早展開調查並介入,這能救出一名孩童遭遇嚴重傷害甚或死亡;福利局也能為受虐孩童和施暴父母,提供改造和輔導服務。”
孩童成家庭糾紛受害者
虐待兒童的原因包括家庭糾紛、母親跟隨男友傷害或遺棄孩童、父母或監護人疏忽、財務問題,以及毒品或酒精上癮。
該名發言人說,家庭糾紛一般源于父母壓力,尤其是在繁忙都市賺錢養家或生活貧困者;這等壓力在城市家庭也相當普遍,即沒有祖父母或其他家庭成員在父母忙碌工作時幫忙照顧小孩,家庭就容易掀起糾紛,而孩童往往成了受害者。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