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不严.父母包庇 儿童性侵案解决不了
独家报导:丘惠萍
(吉隆坡12日讯)福利部属下防儿童虐待委员会委员兼注册辅导员杨宝安说,其实现有儿童法令及刑事法典已足够对付干案者,主要执法不严,包括受害儿童的父母为包庇亲人,放弃举报或投报后又销案,导致儿童性侵案严重化却无法解决。
他说,儿童性侵案有增无减,已逐年上升10%至15%,迄今严重至每天超过3宗案例,但诸多案件,估计只有15%犯人被绳之以法,仍有85%的人逍遥法外。
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早前指“儿童性犯罪法令”或在明年3月度国会下议院进行一读和二读。内阁也同意设立特别法庭,专门审理性侵儿童、儿童色情制品与儿童虐待案件,以缩短处理性侵儿童案时间。
建议政府公布数据
杨宝安向《中国报》发表看法时说,政府向来以要“保护儿童”为由,没有对外公布,尤其受害者的父母也静静不出声,再不就是父母得悉女儿遭性侵后投报,唯当得知干案者是自己儿子或其他亲人时,又去撤销案件,结果事情不了了之,问题也可能重复发生。
他说,这也是法庭经常面对“证据不足”,被告无罪释放的常见问题。但这种把问题扫在地毯下的做法是行不通的。
“我建议政府以公布儿童性侵数据,但不公布个案的做法,好让社会大众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也希望为人父母者,勿再静静不出声,必要时还是要大义灭亲,否则对饱受身心伤害的孩子不公平。”
性侵演变成精神虐待
杨宝安:重创影响一生
杨宝安说,很多儿童性侵案在没有被告发下,会演变成受害者长期受到恐吓的精神虐待,以致患上忧郁症或其他精神困扰,重创阴影足以影响一生。
他指出,儿童虐待并非是那些公开出来,比如虐打的案件,当中不少是不为人知的潜在问题,正如一个孩子遭受亲人性侵后,对方以恐吓方式警告受害者不可以说出来,这也是一种精神虐待的犯罪行为。
“受害者一次次遭亲人性侵,然后再被恐吓,当不幸遭遇重复发生,受害者受到不止一次而是无止境的身心煎熬,将严重影响往后生活。”
他强调,家长或任何人得知无辜弱小遭性侵,必须向警方投报,警方及有关当局也必须采取严厉执法和调查行动,将不法者归案,还受害者清白,并提供适当的心灵辅导支援,协助受害者疗伤,重新振作和生活。
保护身边孩童
周美芬:有不妥速投报
报导:黄治振
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副部长拿汀巴杜卡周美芬指出,孩童身边的每个人都应扮演防范角色,一旦发现涉嫌虐待儿童的不寻常情况,就应马上向当局投报。
“周边人若发现任何不妥,就必须立刻投报让当局介入调查,以保护这些脆弱的孩童。”
她说,该部属下设有家庭人口发展局和福利局,专门为受虐孩童提供援助,其中家庭人口发展局是展开前期防范工作,为社会大众准备提高觉醒的课程,而福利局则是在案发后为孩童提供辅导和保护。
周美芬今日针对大马福利局数据显示,2015年虐待儿童案件中,有过半施暴者就是受害者的亲身父母一事,接受《中国报》电访时,这么指出。
设24小时关爱热线
她也说,妇女部也设有24小时服务的15999“关爱热线”(Talian Kasih),受害者受促勇敢拨电寻求援助。
她坦言,虐童案确实多由孩童的身边人干案,因为亲戚朋友最容易接触幼童。
“当局接获投报后将交由警方调查,并决定是否控告干案者,警方在做出任何决定前也会咨询福利局,以让该局介入照顾和辅导受害孩童。”
周美芬透露,虐童者也会在2016年儿童法令(修正)下受到对付。
该法令已于今年7月25日在宪报颁布,并加重虐待、疏忽和伤害儿童的刑罚,包括罚款加至不超过5万令吉,及监禁不超过20年;新条文也包括对犯罪儿童,或虐待或疏忽照顾儿童的父、母、监护人实行社会服务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