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戶有意購買組屋單位,買賣合約卻已遺失,屋主不知如何是好!
☉戚先生向《中國報》熱線指出,他有一間樓齡約為20年的組屋單位,目前已供完,可是其單位在一年前發生破門行竊案,造成重要的物品和文件都被偷,包括組屋的買賣合約。
不敢告訴租戶
他指出,事發后已前往警局備案,也委任了律師協助處理組屋的買賣合約,可是截至目前都一年了,事情仍毫無進展。
“組屋的租戶有意要買下這個組屋單位,問題是我的買賣合約不見了,所以也不敢向租戶坦白說出。”
欲詢問,在沒有買賣合約的情況下是否無法將單位出租呢?以及他應如何是好,才能獲得新的買賣合約證明自己是屋主的身分呢?
★林若輝律師
在沒有買賣合約證明屋主本身身分的情況下,屋主是不能出售相關單位的,因此事主必須向發展商領取另一張買賣合約的正本,也得提呈報案書和宣誓書給發展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