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交火救人捕3匪案 3嫌犯延扣7天 | 中国报 China Press

警交火救人捕3匪案 3嫌犯延扣7天

2名巫裔嫌犯周一早上被押上大年法庭申请延扣令。
2名巫裔嫌犯周一早上被押上大年法庭申请延扣令。

(双溪大年12日讯)“警交火救人捕3匪”案;落网的3名嫌犯被延扣7天,其中一名嫌犯因在苏丹阿都哈林医院治疗,推事亲往医院办理延扣手续。



在医院疗伤的是30岁的嫌犯,另2名年龄分别25岁和26岁的嫌犯,今早9时被警方押上双溪大年法庭申请延扣令。推事巴基斯批准警方延扣3人至本月18日。

瓜拉姆拉副警区主任沙菲宜说,初步调查,案件动机是双方私人恩怨引致。

通缉开枪主脑



他说,警方援引1973年军火法令第3(a)条文、1958年腐蚀物、爆炸物及危险武器法令第6(1)条文,刑事法典第307条文,即企图谋杀罪名、刑事法典第363条文,即绑架罪名及刑事法典第411条文,即收藏赃物罪名展开调查。

警方目前通缉向警方开枪的主脑,并追踪对方的下落。警方查悉,该名主脑嫌犯是在军队任职司机,根据军方提供资料,该嫌犯目前在休假中。

警方昨日凌晨在吉中武吉士南卯,与4名共乘一辆休旅车的男子发生枪战。警方射中匪车右轮胎,当场逮捕2名男子,救出一名遭捆绑掳走的男子,另2名匪徒则在混乱中逃跑。

警方事后在一间饮食店,逮捕其中一名逃跑的嫌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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