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房面積不符合約 屋主要求發展商賠償

■P古拿(左2起)和張聒翔陪同古甘,了解獨立式洋房的車房問題。

(芙蓉12日訊)兄弟購置雙層獨立式洋房后,發現洋房的車房長度與買賣合約不符,少了4.5尺長,堅拒領取鎖匙,並要求發展商給予合理解釋及賠償。

事主申訴,原本可停放兩輛轎車的車房,變成只可停放一輛轎車,而且轎車停入車房后,鐵柵門卻關不上。

兩名印裔兄弟古甘(35歲)及安巴拉蘇(29歲)向行動黨亞沙區國會議員張聒翔及新那旺區州議員P古拿作出投訴,要求發展商盡快解決問題。

古甘及安巴拉蘇是于2014年,以51萬2000令吉在新那旺一個花園住宅區購置雙層獨立式洋房。

古甘說,在洋房施工期間,他常來查看工程進展,當時也發現車房長度不符,並向發展商投訴,發展商當時答應處理,可是最后卻不了了之。

“根據標準,屋身與車房至少要有20尺的長度,但是我的車房長度只有15.5尺長,一輛大型轎車駛入后,鐵柵門都無法關上,門柱也出現問題,原本可停放兩輛轎車,現在只可停放一輛。”

鐵柵門無法關上

他說,只有他位于角落間的洋房出現問題,隔鄰其他洋房都沒問題。

“馬路的盡頭還有兩間洋房,如果車房加長后,盡頭洋房的鐵柵門就會被擋住。”

他透露,在該花園住宅區,還有6間角落間的洋房也面對同樣問題。

他指出,他曾多次與發展商交涉,但發展商卻要求他多付4萬令吉,以更換洋房單位,但他不接受。

他說,發展商也指該圖測已經過汝來市議會批准,他也因此向市議會投訴,市議會官員表示會採取行動,最終也不見有任何后續行動。

此外,發展商代表指出,此案件已交由法庭處理,所以他不便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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