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隔5年后,退休人士才接獲銀行追討卡債的信函,因毫無收入而不知怎辦!
☉麥先生指出,他數天前接獲銀行的來函,要求他在限期內繳付尚欠下的卡債,否則就會將其列入黑名單。
他指出,他早已在5年前退休,當時的確欠下了一筆卡債,可是銀行當時並未致電警告或發出警告信,因此就沒有多加理會,豈料數天前就接到銀行的警告信。
“我是退休人士,都沒有收入來源,所以根本無法還清債務,試問我應如何是好呢?”
★林若輝律師
根據法律訴訟的條規,如果一方在6年以來未提出起訴,就會失去起訴的權利,因此麥先生可先確保自己最后一次支付卡債的日期是何時,如果超過了6年的時間,即代表可以無需多加理會,畢竟事主目前接獲的是銀行的信函。
如果銀行採取進一步的行動,事主就會接到律師信,屆時他就得聘請律師了解下一個步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