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上诉理由充足 律师:安华很难无罪释放
独家报导:杨美玲
(吉隆坡12日讯)联邦法院将于本月14日,裁决备受关注的人民公正党实权领袖拿督斯里安华要求检讨第二宗鸡奸案终审裁决的上诉,但执业律师认为,除非安华辩护律师团提出强而有力的上诉理由,否则安华要求撤销控罪,获无罪释放的机会很渺茫。
律师公会前主席杨映波认为,安华律师团向法院提出检讨法院本身裁决的理由,必须是针对案中出现“不公平或不公正”的情况,如果法院接受此理由,安华的检讨上诉才存有机会。
他接受《中国报》电访时说,一旦安华成功撤销鸡奸控罪和无罪释放,他将有资格参加第14届全国大选。
脱罚即可参加大选
“一旦法院批准安华的检讨申请,则推翻上诉庭改判安华罪成和监禁5年刑罚;当刑罚不存在,安华将不受控罪和刑罚影响,可以参加大选。”
他说,相反的,安华申请被驳回,须继续服刑,无法参加大选。
杨映波也说,另一个可能性判决,是安华获得法院减刑不少过12个月,但他依旧未能参加大选。
“除非控方提出增加安华刑罚申请,否则法院不会增加其刑罚。”
针对法院若批准安华的检讨裁决上诉,法庭是否会撤销案件,或案件需重新移交高庭审讯时,陈思源律师说,这取决于法院五司批准司法检讨的理由,及案件出现不公正的部分,才能作出后续指示。
他说,法院批准申请人的检讨申请,等同承认法院之前犯下失误和错误判决,所以检讨法院判决的成功率,是微乎其微。
安华是以本身遭到误判及不公正为由,向法院入禀检讨申请,挑战联邦法院于去年2月维持上诉庭判决,裁决其第二宗鸡奸案罪成监禁5年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