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法財長涉瀆職 IMF總裁受審
(巴黎13日綜合電)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總裁拉加德周一就8年前出任法國財長期間涉及的一宗瀆職案接受審訊。
假如罪成,她可被判監1年和罰款1.5萬歐元(約7萬令吉)。
60歲的拉加德接受專門審理部長級官員案件的“共和國司法法院”審訊。開庭前她堅稱自己的一切行動均“以國家利益”為依歸。
她亦在周日晚播出的電視節目中表示對審訊“有信心和決心”,又說:“我試著在我所知的範圍內,盡所能把工作做到最好。疏忽是無心之失。我認為所有人一生之中都犯過疏忽。”
拉加德因捲入支持前總統薩爾科齊競選的商人塔皮控告國營銀行里昂信貸欺詐案受查。塔皮指控里昂信貸1993年以賤價收購其名下體育用品公司adidas,翌年以逾一倍價錢轉賣,有欺詐之嫌。
2007年,剛上任財長的拉加德下令里昂信貸接受強制仲裁,終賠償逾4.04億歐元予塔皮,被指濫用權力,挪用公帑作政治回報。拉加德自2011年7月出任IMF總裁,今年2月獲提名連任,審訊恐破壞她作為世界一大權力女性的形象,亦損害IMF聲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