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60令吉硬幣買毒品 助理坐牢10個月
(關丹13日訊)偷60令吉硬幣為買毒品解癮,巫裔辦公室助理換來10個月監禁!
被告仄古莫哈末旺夫丁(21歲),來自登嘉樓朱蓋,今天在爆竊罪及吸毒罪名下被控上關丹推事庭,並俯首認罪。
首控狀指被告于本月6日凌晨1時,潛入關丹米昔拉甘榜巴魯一家商業辦公室,偷走總值60令吉的硬幣,牴觸刑事法典457(夜間破門行竊)條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高達5年及罰款,如是偷竊,監禁期可被延長至14年,若重犯可被判罰款或鞭笞。
據案情指出,38歲巫裔女事主于6日早上10時到辦公室,發現一筆硬幣不翼而飛,調閱閉路電視發現遭在隔鄰公司工作的被告,凌晨撬門潛入爆竊。
警方接獲投報后,當晚10時15分在案發現場附近捉人,被告對于罪行直認不諱。
被告認罪后,向推事諾再涵求情時說,他為了“賺快錢”買毒解癮,摸黑潛入隔鄰的辦公室。
次控狀指被告于同日晚上11時,尿檢結果顯示含安非他命,牴觸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15(1)(a)條文,可在15條文下被判。
一旦罪成,可被判罰款不超過5000令吉,或監禁不超過2年。
推事諾再涵針對首控狀,判決被告坐牢10個月,刑期從本月6日被捕日算起。至于次控狀,不允許保外,案件訂于明年1月12日過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