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慧芳:讓議員照鏡子
(北馬副採訪主任)
許福光該罵,那位告訴許福光“離席抗議”的馬華中央領袖更該罵。
誰都知道馬華這幾個月來,喊“破”喉嚨告訴人民,特別是華裔選民,馬華反對伊刑法、堅持捍衛憲法,更信誓旦旦說,一旦打開伊刑法缺口,就會危及大馬的世俗國地位。
誰都知道馬華這幾個月來,大罵火箭是民族罪人,因為他們養大伊黨,以致伊黨在國會提呈伊刑法。
但當華裔選民需要馬華議員,在玻州議會針對2016年(修正)伊斯蘭法行政法發案表態時,許福光不懂聽了哪一位中央領袖的意見,竟然“離席抗議”!
為何不是利用屬於議員的表態平台——州議會,投下反對票,以告訴玻州政府,“我反對,因為這將讓中央政府,設法解決父母單方面為孩子改教爭議的努力受挫?”
當人民面要議員表態時,他選擇離席,然後告訴人民,“我不是棄權,我是抗議。”
你說,有多少人會相信?有多少人會當真?
有人問,即使許福光留下來投反對票,在13票支持(巫統12及伊黨1票),再加上公正黨的1票反對下,能改變大局嗎?
那難道無法改變大局,就可以不參與不投票拍拍屁股就走人?
留下投反對票,可以告訴人民,自己堅持底線,更重要是,一些人或會因為這份堅持,而對馬華有所改觀。
離席是抗議
可惜,在這關鍵時刻,他選擇離席,隨之而來的,必然是來自黨外內人士的狠批與痛罵,還有政敵對他及馬華的冷言嘲諷。
解釋離席是抗議,等於風波平息了嗎?
當然不會。因為這一次的選擇,來屆大選馬華註定要面對更多冷言冷語,他們如何要向已經很不信任自己的華裔選民說,“請投我一票,讓我代表你們在國會及州議會反對伊刑法?”
許福光事件也成為朝野議員的一片鏡子,千萬不要在國會或州議會內碰到敏感動議時,就離席抗議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