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讯)34岁肃毒组伍长知法犯法,涉及强奸友人,今被提控上庭,唯不认罪,以1万令吉和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案件择定1月16日过堂。
被告苏菲安(来自旺沙玛朱警区),被控于8月28日凌晨2时至6时间,将受害者强行带到富都路某旅店强奸,牴触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监禁不超过20年和鞭笞。
苏菲安代表律师法米向地庭法官拿汀古娜孙达丽求情时指出,被告是名警员,且必须负担妻子,希望法庭能给予较轻保释金额。
古娜孙达丽准许被告以1万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设有附加条件,即不可骚扰受害者。
该案主控官丽亚娜副检察司则透露,该名警员目前未暂停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