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文:我要代替月亮惩罚你?
偷拍女生裙底风光?变态!被逮个正著?活该!但是,滥用私刑把人打至满脸鲜血、遍体鳞伤、倒地不起?我想问的是:凭什么?
尤其当滥用私刑的不是执法人员,而是普罗大众时,我不禁反复思考:凭什么?
我们凭什么替天行道惩罚偷拍男?我们凭什么替代法官,宣判偷拍男罪名成立?我们又是凭什么替代执法单位,对偷拍男施予重刑?
正义凛然的你或许忿忿不平地回答:好眉好貌,竟然偷拍女子裙底,是正常人都会想把他痛打一顿!
没错,如果我发现有人偷拍我女性友人或是我不认识的女子的裙底或是胸前风光,我一定也会想要好好教训这家伙。
然而,“想要好好教训他”和“真的动手教训他”是两回事。
能够自我控制,不让前者变成后者,正是人之所以为人的理性表现,也是对法治社会的基本尊重。
换言之,见义勇为的出发点值得嘉许,却不能因此而把群起围殴、拳打脚踢的武力行为给合理化。
正义,不可无限上纲
我说的是新山一名男子怀疑在商场偷拍女生裙底而被群众围殴事件。
翻找回网友在面子书上发的照片,图说写着“偷拍女生裙底当场被抓到,活该,被打到爆”。
再翻查各家报纸和网站的报导,有目击者指偷拍男先是在商场里头被打一顿,接着被拖至商场外继续打,最后还被拖至德士站再毒打一顿,前后至少半小时。
打了再打,打了再打。活该。被打到爆。
我的背脊忽然有一股凉意。
正义,是很伟大的情操,却也是很容易、且经常被滥用的一股力量:假借正义之名,仗着人多欺负人少不是正义,是霸凌;没搞清楚状况,见人打我也打不是正义,是发泄;把人绑起来,当作人肉沙包般往死里打不是伸张正义,而是滥用私刑。
当正义被无限上纲,我们生活周遭势必会出现许多假正义、真干案的歹徒,以及许多自以为正义之士的伪英雄,左一句“我要代替月亮惩罚你”,右一句“你这种社会人渣,不死也没用”—— 这真是我们要的社会吗?
勿好心做坏事
据悉,事发商场的商家及员工有善用即时通讯应用的便利,成立“抓贼群组”,发挥守望相助精神。
但有关群组负责人必须约法三章,确保合力抓贼不会演变成一发不可收拾的纠众打人,酿出人命。
我想,切勿好心做坏事,应该就是这意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