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单写babi “马赛地姐”明日面控
“马赛地姐”违反交通条例后,不满接获交警开出的罚单,竟在罚单上签名时,写上侮辱性字眼“babi”来辱骂交警,结果遭警方逮捕,明日将被控上法庭。
因辱骂警员被逮捕的妇女为陈姓(43岁,无业),住在新山百万镇。
新山南警区主任苏莱曼今午发表文告指出,来自新山南区的交警依祖旺(25岁)于昨晚8时50分,在新山敦阿都拉萨路执勤时,指示已阻碍交通的该名妇女移开轿车,妇女虽被两次警告,但依然不愿移开。
他说,该名妇女当时是驾驶金色马赛地轿车,而该名执勤的交警则是身穿制服执勤。
他透露,由于妇女不听指示,交警于是要求妇女出示身份证和驾驶执照,开罚单给对方,罚单上写明3个该名妇女所牴触的交通法令,即阻碍交通、忽视交通标志及在双行线泊车。
“交警过后在罚单上发现,该名妇女在罚单上的签名一栏,写上‘babi’的字眼。”
他说,该名交警接着向巡逻警车求助报案,妇女被带返新山南警区调查。
他指出,该案件已转交副检察司,该名妇女将在明早被带上法庭,并将在1955年微型罪案第14条文下被控(辱骂警员),一旦罪名成立,妇女将被罚款不超过100令吉。
他劝告公众不要以侮辱性字眼辱骂他人,干扰社会安宁。
他强调,警方将会警告不愿合作的公众,甚至采取法律行动给予警告,如阻碍公务员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