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诞节18商品 火鸡老活鸡列统制品
(布城14日讯)国内贸易、合作社及消费部长拿督斯里韩查再努丁宣布,2016年圣诞节前后10天共有18种佳节商品被列为统制品,包括火鸡和老活鸡(Ayam tua hidup)。
“由于本地市场对火鸡和老生鸡需求很高,因此我们将这2种商品新增在统制品列表中。
他说,圣诞节统制品顶价的生效日期将从本月19日至28日。
他今日就圣诞节统制品召开记者会时,如是指出。出席者包括贸消部副部长拿督亨利松艾贡。
韩查再努丁也提醒售卖佳节统制品的商家,须采用粉红色价格标签及遵守顶价,否则将面对被提控上庭、罚款和监禁的惩罚。
“凡违例商家,可在2011年反暴利及价格控制法令下被对付,一旦发现个人售卖统制品高于顶价,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罚款10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或缴付5万令吉传票罚款。
若有违规者可举报
“违规的公司则可被罚款5万令吉、或者缴付25万令吉的传票罚款。
“若未使用粉红色标签列明统制品售价,个人则可被法庭罚款1万令吉、或缴付5000令吉传票罚款。
“违例公司则可被罚款2万令吉、或者缴付1万令吉的传票罚款。”
他说,若发现商家违例,可通过数个管道向贸消部投诉,包括致电热线:1-800-886-800、或电邮至:e-aduan@ kpdnkk.gov.my、发送短讯至:15888,必须输入:KPDNKKADUAN<投诉详情>。
尽管如此,他说,在该部监督下,违例商家明显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