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誕節18商品 火雞老活雞列統制品

韓查再努丁(左)在亨利松艾貢陪同下,宣布2016年聖誕節統制品詳情。

(布城14日訊)國內貿易、合作社及消費部長拿督斯里韓查再努丁宣布,2016年聖誕節前後10天共有18種佳節商品被列為統制品,包括火雞和老活雞(Ayam tua hidup)。

“由於本地市場對火雞和老生雞需求很高,因此我們將這2種商品新增在統制品列表中。

他說,聖誕節統制品頂價的生效日期將從本月19日至28日。

他今日就聖誕節統制品召開記者會時,如是指出。出席者包括貿消部副部長拿督亨利松艾貢。

韓查再努丁也提醒售賣佳節統制品的商家,須採用粉紅色價格標籤及遵守頂價,否則將面對被提控上庭、罰款和監禁的懲罰。

“凡違例商家,可在2011年反暴利及價格控制法令下被對付,一旦發現個人售賣統制品高於頂價,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罰款10萬令吉、或坐牢不超過3年,或兩者兼施;或繳付5萬令吉傳票罰款。

若有違規者可舉報

“違規的公司則可被罰款5萬令吉、或者繳付25萬令吉的傳票罰款。

“若未使用粉紅色標籤列明統制品售價,個人則可被法庭罰款1萬令吉、或繳付5000令吉傳票罰款。

“違例公司則可被罰款2萬令吉、或者繳付1萬令吉的傳票罰款。”

他說,若發現商家違例,可通過數個管道向貿消部投訴,包括致電熱線:1-800-886-800、或電郵至:e-aduan@ kpdnkk.gov.my、發送短訊至:15888,必須輸入:KPDNKKADUAN。

儘管如此,他說,在該部監督下,違例商家明顯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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