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4日讯)巫裔大专生因不满轿车被撞,挥拳打断司机鼻梁,今日被控时不认罪,案件定于1月23日过堂。
21岁的沙林祖基,来自柏努。被控于12月6日下午2时,在中央医院多层泊车场蓄意致伤40岁的吴金万(译音),导致对方鼻梁被打断,右眼受伤,触犯刑事法典刑事法典第325条文(严重致伤他人)。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7年和罚款。
案情指出,被告的轿车在泊车场被事主撞到,事主疑企图逃跑,引起被告不满挥拳打伤事主;较后被告也自付800令吉修车。
推事莫哈末菲达乌允准被告以2500令吉保外;此案主控官是莎兹琳娜迪雅、代表律师是法鲁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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