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国买军火 女警与毒虫夫遭捕
吉打州警方重案组经过数月明察暗访后,在“女警丈夫在邻国购买军火回国被捕”建功,日前在吉北樟仑拦截2辆轿车,逮捕4人,包括女警与拥有毒品案底的丈夫,及一名通缉犯,起获一把短枪及30枚子弹。
警方于本月12日晚上10时45分,在吉北樟仑拦截一辆国产轿车迈薇,及一辆宝马轿车。
2名男司机为亲属关系,2人接受尿检时皆呈阳性,女警丈夫(迈薇司机)拥有一项毒品案底,宝马轿车司机则拥有多项刑事案底,包括结伙抢劫、毒品、偷窃、刑事恐吓、伤人等。
目前,警方已将4名嫌犯延扣至本月18日。
吉打州总警长拿督阿斯里指出,短枪及子弹被起获时,是由印有泰文的报章包裹,不排除是在邻国购买后带进我国。
“短枪及子弹是分别由报纸及塑料袋包裹后藏在一个黑色背包内,警方当场逮捕轿车内一对夫妇,该名女子为在职女警。”
他说,警方经援引1960年军火法令第8条文及1972(修正)8(a)项条文展开调查,在第8条文下罪成者,将面对最高14年监禁及不超过6下鞭笞,或两者兼施;在第8(a)条文下罪成,则将面对最高7年监禁,或不超过1万令吉罚款,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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