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租給兒子和被拖欠租金,如今欲出售,兒子也不願遷走。
☉黃太太指出,她丈夫以前購置了工廠,地契是丈夫名字,但他們的兒子是擔保人。
“過后我們口頭協議,以每個月1800令吉把工廠租給兒子,兒子再分租一半給外人;但是兒子自2016年4月左右開始沒有繳付租金。”
她說,當時購買工廠的貸款仍未還清,目前拖欠銀行約3萬令吉,之前都由丈夫按月攤還,每月1000多令吉。
“但在5月起丈夫腳不方便沒有償還,過后銀行有致電說拖欠貸款,我在6月份還了約5000令吉,然后至今沒有還款,也沒有接到銀行的電話。”
她指出,他們夫婦是打算售出工廠,用該筆款項還清銀行貸款和養老,但兒子不同意,甚至揚言不搬離工廠,讓他們很苦惱。
她想詢問,若採取法律行動,如何讓兒子搬離工廠?兒子是否有權阻止他們兩老出售工廠?兒子能否直接向銀行索取地契並進行轉名?
★林若輝律師
根據事主描述,該工地是其丈夫名下,因此只有丈夫有權售出該產業。
銀行貸款都需要一個擔保人,因此事主的孩子只是該筆貸款的擔保人,並不是產業持有人,其孩子無權阻止出售,也不可能前往銀行索取地契和進行轉名。
據事主描述,其孩子是租戶卻不願繳付租金和不願搬走,建議事主先和孩子好好談談。
如果談不攏,在法律角度,事主可以申請庭令,要求租戶搬遷。
或者事主可以申請查封令,查封租戶在廠內的所有物品,要求對方必須在14天內繳清拖欠租金,否則法庭將有權拍賣被查封的物品,繳付拖欠的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