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前逃跑指虐待欠薪 女佣报假案 雇主冤被扣
(吉隆坡15日讯)2年前已逃跑的女佣,报假案控诉遭女雇主虐待,也拖欠4年共3万多令吉的薪水,导致后者无辜被警察扣押2天!
来自巴生的女事主谢太太(43岁,自雇人士)说,女佣是在2014年9月一声不响地离开,当时两年合约还有1个月才期满。
当时为了保障自己,已到警局备案,也到移民局终止对方工作准证,还被罚款250令吉。
“今年6月9日,一群便衣警察以我虐待女佣为由要逮捕我,我吓了一跳,因为女佣2年前已逃跑!”
她说,尽管她出示当年报案和相关文件,但仍被带回巴生北区警区,因为此案遭印尼大使馆施压。
“警察透露,女佣之前在路边被发现时神智不清,且身上有伤痕,被送去巴生中央医院后,投诉遭我虐待。”
白白被关两天
她今日通过民主行动党泗岩沫区国会议员林立迎召开记者会,这么指出。
谢太太说,她被扣押1天后,警察原本向推事庭申请延扣多4天,但其律师申请驳回警方申请,最后被扣押多1天。
“我虽被释放,但基于警方声称我必须随时到警局协助调查,但我工作必须长期出国,导致我被迫离职。”
她说,她于9月接获查案官通知说不会被提控,也不会再作进一步调查。
“我被白白关了两天,就这样结束?女佣报假案为何没被对付?”
她说,女佣也到劳工部投诉她4年没有支付薪水,向她追讨3万多令吉。
“我到劳工部了解情况时,官员不给我解释,说任何答辩必须通过律师进行,会于下月举办聆讯。”
质疑警方没对付女佣
谢太太不满没对报假案的女佣采取行动。
她说,大马法律应保障大马子民,如今却遭一外籍女佣操纵,让她成为受害者。
“女佣报假案,甚至在没有工作准证和相关文件支持下,在马逗留2年,为何警方不逮捕她?”
她说,警方透露,女佣住院的3000多令吉费用,是在警察发出的验伤纸(POL-59)下所吸纳,是否符合程序?
“我被逮捕那天,警方不让我做任何备案,要丈夫代替我报案,保障我权益。”
她指出,女佣无故逃跑已带给她许多不便,包括得另请兼职女佣,及把4名孩子送去托儿所。
“女佣跑了2年,还向我索取截至今年5月的薪水,根本不合理!”
她说,女佣服务期间的两次医药检验报告(FOMEMA),都显示身体状况良好。
林立迎:警方处理欠专业
林立迎说,警方该援引刑事法典第182条文(蓄意提供假情报)提控女佣。
他说,在这项提控下,最高监禁6个月,最高罚款是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根据移民法令,任何没有准证的外籍人士,必须被带到移民局的扣留营,准备遣送回国。”
他抨击警方在处理案件上有欠专业,导致大马的法律被一名外籍人士操纵。
“之前二度致函执法机构廉正委员会(EAIC),但有关当局只是以书面回函和采用电邮和我接触,至今未传召投诉者录取口供。”
无论如何,林立迎将再度致函该委员会,要求举办听证会,传召各造出席。
民主行动党泗岩沫花园支部主席游佳豪也建议政府强制女佣必须进行精神病检验,确保神智正常,避免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