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宗教父母对儿女监护权 带入下回玻议会宪报
(加央16日讯)玻璃市宗教司将把伊斯兰裁决理事会(Fatwa),针对不同宗教信仰父母对儿女监护权的议决,带入下一次州议会以进行宪报。
玻州宗教司莫哈末阿斯里说,伊斯兰裁决理事会是于2015年发出上述议决,将此议决宪报是非常重要的,以免引起非穆斯林误解,也避免有人借此炒作课题。
他说,这项议决已获玻璃市拉惹端姑赛西拉祖丁认同,只是还未通过州议会宪报。
“我们不要出现混淆,让涉及的孩子在不情愿情况下皈依伊斯兰,因为这会被人认为是强迫,而在信仰上,不该有强迫的问题。”
根据《每日新闻》报导,阿斯里是回应一家英文报早前报导,指州政府在通过2016年(修正)伊斯兰法行政法案时,与中央政府的政策有冲突,引发非穆斯林担忧子女会因为父母信仰差异,被父或母单方面强迫皈依伊斯兰一事,如此回应。
阿斯里说,在玻璃市,若非穆斯林父母其中一方皈依伊斯兰,子女的监护权并非以父母的信仰为考量。
他说,若非穆斯林母亲更有能力照顾孩子的各方面需求,即使孩子父亲是穆斯林,她依旧将更具资格获得子女监护权。
“若穆斯林的父或母一方,即使没有获得子女监护权,他还是必须(wajib)和有权(berhak)把伊斯兰传授予孩子。”
阿斯里说,当局会探讨是否有存在强迫子女改教的元素存在,如孩子若只有3岁,尚懵懂无知,这些孩子不可能自愿信奉伊斯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