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宗教父母對兒女監護權 帶入下回玻議會憲報 | 中國報 China Press

不同宗教父母對兒女監護權 帶入下回玻議會憲報

(加央16日訊)玻璃市宗教司將把伊斯蘭裁決理事會(Fatwa),針對不同宗教信仰父母對兒女監護權的議決,帶入下一次州議會以進行憲報。



玻州宗教司莫哈末阿斯里說,伊斯蘭裁決理事會是于2015年發出上述議決,將此議決憲報是非常重要的,以免引起非穆斯林誤解,也避免有人藉此炒作課題。

他說,這項議決已獲玻璃市拉惹端姑賽西拉祖丁認同,只是還未通過州議會憲報。

“我們不要出現混淆,讓涉及的孩子在不情願情況下皈依伊斯蘭,因為這會被人認為是強迫,而在信仰上,不該有強迫的問題。”



根據《每日新聞》報導,阿斯里是回應一家英文報早前報導,指州政府在通過2016年(修正)伊斯蘭法行政法案時,與中央政府的政策有衝突,引發非穆斯林擔憂子女會因為父母信仰差異,被父或母單方面強迫皈依伊斯蘭一事,如此回應。

阿斯里說,在玻璃市,若非穆斯林父母其中一方皈依伊斯蘭,子女的監護權並非以父母的信仰為考量。

他說,若非穆斯林母親更有能力照顧孩子的各方面需求,即使孩子父親是穆斯林,她依舊將更具資格獲得子女監護權。

“若穆斯林的父或母一方,即使沒有獲得子女監護權,他還是必須(wajib)和有權(berhak)把伊斯蘭傳授予孩子。”

阿斯里說,當局會探討是否有存在強迫子女改教的元素存在,如孩子若只有3歲,尚懵懂無知,這些孩子不可能自願信奉伊斯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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