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杰华:人们学不懂尊重
新山百万镇一名妇女驾着马赛地,阻碍了交通,遭交警要求移开车辆。
不过,这妇女不听,交警二度警告她后,决定开出罚单。
不就一张罚单,签个名罚款就了事,她却签了个“Babi”。
为什么?也许那交警态度不好;也许那交警无理,她根本没碍著交通;也许那交警暗示要“settle”事情,所以她不满,写了个“Babi”。
然而,这些理由都无法让人接受。有不满,可以通过正确管道投诉,交警要“settle”,则可以报警处理,当个揭发贪污案的良好市民。
嗯,有错在先,就别“阿支阿咗”;马路上,有交通规则要遵守,管你驾的是马赛地、蓝宝基尼还是普腾赛佳。
是的,“错就要认,打就要企定!”碍著交通就要认错,收到罚单就乖乖签名。现在搞到遭警逮捕、上庭面控,遭天下人笑话,何必呢?
100令吉换回一次教训
其实,签名签Babi,不仅侮辱他人是猪,也侮辱自己身为人,却自比畜牲,空有脑袋却没智慧。
没有脑袋自然学不乖,这已非首宗蓄意侮辱执法人员的个案。
早前槟城有宗车轮被执法员上锁,付钱开锁时,却把钱丢在地上,要执法员检钱的个案。
不久前又有两夫妻,因为遭开罚单而“围堵”执法人员,最终也闹上法庭。
一宗宗的案例告诉我们,人们不只学不乖,也学不懂“尊重”。
你以为执法员很好当?你以为他们吃饱没事做开罚单、拼“业绩”?
要不是路上交通阻塞,违例车辆一大堆,谁要顶着太阳出门巡逻?要不是职务在身,谁要忍受白眼、忍受怒气?
侮辱执法员,顶多在微型罪案法令下,被罚款100令吉。这100令吉不多,对许多“马赛地姐”来说,更是不足挂齿。
但是,100令吉能换回一次教训,能上一堂尊重他人的课,简直“值回票价”。尊重,不仅是人与人相处的美德,也是人们修养的体现。希望这几次的事件,不仅能让人们引以为鉴,更重要的是能让人们有所成长,社会才会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