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意换地址选区或被控 吴金财促选民勿以身犯险
(芙蓉16日讯)随意让政治人物更换大马卡地址及更换选区的“幽灵”选民,如果证实他们虚报资料,可被起诉上庭。
根据1954年选举法令第3条文及国民登记局法令第25项条例,如果相关人士被证实虚报资料,当局有权起诉相关人士。
选委会的更换选区及登记为合格选民的表格上,清楚写明如果虚报资料,可以被判监禁不超过2年,或是被罚款5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不排除举报促查
为此,沉香区州议员吴金财促请突然搬迁到沉香的“幽灵”选民,千万别以身犯险,不然将面对牢狱之灾。
他指出,行动党不排除把被举报及没出席选委会听证会的选民,向警方作出投报,要求警方介入调查。
吴金财是针对他昨日揭发马华沉香服务中心有7名幽灵选民一事,看到相关服务中心负责人,即马华芙蓉区会主席萧开文回应,这是“合法、合情、合理”后,作出回应。
“从萧开文的回应中,彻底看出他的政治道德及人格。他为了增加自己在沉香州选区的出线机会,不惜让党员冒着风险,搬到马华沉香服务中心,变成‘幽灵’选民。
他感叹身为资深律师的萧开文,在从政多年后,不但没奉劝党员别冒险,反而在事情被揭发后,把责任推卸给党员。
他指出,如果萧开文已知党员要更换大马卡地址及更换选区,理应劝告党员别做违反法律的动作,而不是把事情诠释为“合情、合理、合法”,欺骗社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