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天转6亿 没举报交易 前高管认罪
(新加坡16日讯)瑞意银行1名前职员因涉及一马发展公司案,替大马年轻富豪刘特佐伪造文件,及未向当局举报4笔涉款总额逾6亿令吉的可疑交易,今早在庭上认罪。
控方在被告谢尤凤(45岁,译音)认罪后,要求法庭宣判被告监禁2周,和罚款1万2000元(约3万7280令吉)。
谢尤凤是新加坡瑞意银行前董事,她共面对7项控状,包括伪造文件和没向当局举报可疑交易的罪状,多数罪状与刘特佐在新加坡瑞意银行户头有关。
她和上司新加坡瑞意银行前董事经理易有志(57岁)被指于2012年11月20日,有理由相信4笔转账交易可疑,却没向当局举报,牴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罪成可判罚款最高两万新元(约6万2000令吉)。
被告带笑从容
这包括于同月2日,从Good Star公司转给阿布扎科威特马国投资公司的1亿5300万美元(约6亿8300万令吉),以及在同月5日把同笔款项从该公司转入刘福平的户头。同月7日,1亿5000万美元(约6亿6970万令吉)从刘福平户头转到刘特佐户头。
当天,也有一笔1亿1000万美元(约5亿令吉)从刘特佐户头,转入Selune有限公司。
被告于今年10月10日被控上庭;今日身穿白色衬衫和黑色长裤的她,上庭时面带笑意,一脸从容。
今年11月,易有志(57岁)向法庭承认4项刑事指控,承认伪造文件和没向当局举报可疑交易七项罪状,被判监禁18个星期和罚款2万4000新元(约7万4000令吉)。
谢尤凤也是新加坡调查涉嫌与一马发展公司有关的洗黑钱案中,第二位被提控的涉案人士。
控方求判监2周罚1万2
控方要求法官,判处谢尤凤监禁2周和罚款1万2000元。
控方指出,被告身为银行高级主管,却知法犯法,为了拿到丰厚的奖金,特地与刘特佐打好关系,并帮助他犯法,背叛了大众和公司的信任。
他也说,新加坡一直都是一个清廉的商业中心,被告的行为严重伤害了新加坡金融业的名誉。
为了以示惩戒,控方因此向法官建议上述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