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贝欣:纵容无牌驾驶父母之过
无牌驾驶,害人又害己!
马来西亚道路安全局总监拿督阿里芬指出,当局在今年7月,全国48间的中学进行领养计划过程中发现 ,国内竟然超过1万2700名中学生,在无驾驶执照下驾驶,主要导因是多数源自父母。
数据显示,去年全国共发生6700宗死亡车祸,其中多达887宗意外,是涉及摩哆骑士和后座乘客,其中年龄介于16岁至20岁的少年最多。
鉴于我国无牌驾驶涉及的严重伤亡的车祸超多,警方较早前建议政府直接提控无牌驾驶者,而不是开出罚单而已,其中把车子借给孩子的父母一起提控上法庭。
当然,警方有责任加强执法,对疏忽监管孩子的父母或监护人作出提控,这样才能制止上述情况持续发生,以免自己受伤又牵连其他道路使用者。
现有的陆路交通法法令,任何孩子在无牌的情况下肇祸并导致他人死亡,父母是必须承担法律与民事的责任,另外,任何驾驶者在肇祸时无有效的驾驶执照,保险公司也无需做出理赔。
家长绝对责任教育与监管好自己的孩子,孩子未考取驾驶执照前,不应该让孩子骑摩哆或驾车上学或外出,倘若家长明知道犯法,继续纵容孩子和疏于管教,最终只会害人又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