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蓮珍:快拆禮籃
──柔州副採訪主任
又是佳節時節,更是送禮獻心意的時候,把收到的禮籃擱置了一週,終于捨得拆開,裡頭滿滿的糖果餅乾,包裝精美、口味眾多。
慢著,看一看有效日期,明年3月就到期了,也就是說,僅剩3個月的時間得把這些食品全消化。
嚴格來,即使精打細算的阿嫂,在選購買食品時,尤其是罐頭、乾糧,接近食用有效期的約兩三個月,多半不會再購入。
或許因為如此,許多接近有效日期的食用品,擺在櫥架上,多半不會被消費者取走。
這時候,佳節期間推出的禮籃,似乎成了消化這些快過期食品的最好平台。
多半人有這習慣,收到佳節禮籃不會立即拆開,有者更會擺在大廳充作擺設,等到佳節過了,家家戶戶才慢慢整理禮籃的內容。
尤其華人農曆新年,大多數家庭都是過了正月十五才拆禮籃,有者甚至更久。
打個比方,今年1月收到春節賀禮,一不小心在大年十五過后拆禮籃,2月發現3月就過期,食物啃也啃不完,只好全丟棄。
送禮的人不知食品快過期,收禮的人可能覺得對方沒誠意,收禮變成收垃圾,過了一個年,心裡有了芥蒂。
去年的這個時候,國內貿易、合作社及消費部也坦承,取締行動中確實發現有的超市會把快過期的食品,包裝成廉價禮籃銷售,禮籃內的食品尚未過期,只是有效期快屆滿。
因此,消費人受促最好自己選購食品,再另行包裝,就不用擔心食品快過期,送禮送得尷尬,收禮的人收到“藍瘦香菇”。
當然,若要避免禮籃內的食品囤放至過期,最好就是一收到就拆禮,禮不禮貌是其次,不要浪費食物才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