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株巴轄19日訊)交通部副部長拿督阿都阿茲卡巴拉威說,學生巴士車資不可隨意調漲,當局將對自行調漲學巴車資的業者採取嚴厲行動,包括控上法庭。
他說,不遵守條規的學巴業者,若是初犯並認罪,將在2011年價格控制及反暴利法令下,被罰款最高10萬令吉或坐牢三年,或兩者兼施。
“若再次違反條規,違規的學巴業者可被罰款最高25萬令吉、坐牢5年,或兩者兼施。”
須得到三方同意
阿都阿茲卡巴拉威昨日為在峇株巴轄巴力拉惹舉行的四加亭區慢性疾病及癌症覺醒運動開幕后,針對半島學生車公會欲從明年1月開始,調漲每月車資10至20令吉的決定,受記者詢及時如此回應。
他指出,陸路公共交通委員會早前已制定條規,指欲調漲車資,必須得到三方即家長、學校和學巴業者同意,但目前都未取得相關方面同意,因此調漲學巴車資是不被允許的。
副部長說,若相關事件發生,當局將採取嚴厲行動對付學巴業者,包括援引陸路公共交通法令,吊銷業者的營運執照。
“我促請陸路公共交通委員會確保沒有學巴業者,隨意調漲車資,並向全國各學巴業者講解有關條規。”
阿都阿茲指出,現階段不適合調漲車資,這將增加人民的生活負擔,而最近柴油的價格也下調,學巴車資更沒理由調漲。
學巴車資在陸路公共交通委員會規定下,市區車資為首公里27令吉43仙,之后每公里為2令吉2仙;郊區的車資則為首公里20令吉62仙,接下來每公里為2令吉2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