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傑華:沒人捉,誰會怕?

檳城是乾淨州屬,但仍有不少人會亂丟垃圾,路旁、水溝、河里,不難看到塑料瓶、塑料袋、包裝紙等各種垃圾。

這些垃圾,不僅影響市容,或多或少也阻礙排水,大雨時導致水災。因此,亂丟垃圾者,確實應該嚴懲。

我們常看到,一些亂丟垃圾的“熱點”,都會豎立著告示牌,警告人們勿亂丟垃圾,否則罰款500令吉。

但是,人們對這告示牌視若無睹,反而會變本加厲,在告示牌下丟更多垃圾。有人還會笑言,告示牌下,就是丟垃圾的“好地方”。反正,市議會工作人員,最終還是會來收拾乾淨。

收拾乾淨,再丟,再收拾,再丟;那地方就變成“露天垃圾桶”,多方便。

其實,把500令吉罰款調高至5000令吉,情況就能有所改善嗎?

人們真的不怕罰款500令吉,而會害怕5000令吉?

說實在的,在這百物漲價、令吉貶值、消費稅肆虐的年代,誰不怕被罰款?一張罰單,口袋就穿了個洞,不怕才怪。

問題在于,有行動,有捉垃圾蟲,人們才會怕。否則,不管是500令吉罰款還是5000令吉的罰款,只有“聽起來”可怕。

嗯,要怎么行動、怎么執行才是關鍵,派個人24小時在路旁埋伏,看看誰來丟垃圾,或者在河邊安裝閉路電視,監視“垃圾蟲”的動向?

我等著垃圾蟲被罰款5000令吉,而登上報章頭條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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