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得直 3司推翻煽动罪 | 中国报 China Press

上诉得直 3司推翻煽动罪

 ■净选盟2.0秘书曼迪星(左)得知莫哈末沙夫安(左2)无罪释放后,与其他聆听裁决者自拍,庆祝胜诉。

■净选盟2.0秘书曼迪星(左)得知莫哈末沙夫安(左2)无罪释放后,与其他聆听裁决者自拍,庆祝胜诉。

(布城20日讯)全国大专生团结阵线前主席莫哈末沙夫安上诉得直,上诉庭今日推翻其煽动罪名裁决,宣判他无罪释放。



以拿督威拉莫达鲁丁、拿督斯里扎卡里亚及拿督柏拉萨的上诉庭三司,今早唸出判词时,以被告言论未具有煽动依据,仅是一个政治言论,而做出上述判决。

这也意味着,控方就此案向上诉庭要求增加刑罚的上诉申请遭到驳回。

身穿黑色衬衫的莫哈末沙夫安(27岁),在人权律师艾力鲍尔森陪同下,聆听有关上诉庭三司裁决结果。



柏拉萨在宣读判词时指出,上诉庭三司非常满意辩方指莫哈末沙夫安言论没有涉及煽动、仅是政治演词的说词。

“控方也没有办法提供证据,力证如早前地庭判被告表罪成立的证明,为此,莫哈末沙夫安理应获得释放。”

莫哈末沙夫安被指于2013年5月13日晚上8时55分至11时15分之间,在隆雪华堂的“513马来西亚民族日,拯救民主”讲座会上,发表煽动性言论,即有意图要采取非法手段,号召大马人推翻法制的政府,因而牴触1948年煽动法令4(1)(b)条文,并可在4(1)条文下被控。

曾申请要求减刑

地庭在2014年9月5日宣判他煽动罪名成立,被判入狱10个月,较后,高庭在去年12月16日批准沙夫安要求减刑的申请,改判他罚款5000令吉,惟煽动罪名维持不变。

续推动废除煽动法令

莫哈末沙夫安说,他会继续展开推动政府废除煽动法令觉醒运动,而上诉庭于20日的判决是项正面讯息,证明民众对政府发出批评性言论,不应该在煽动法令下被提控。

他也是净选盟2.0东海岸区副主席,他指出,政府更应该聆听民众的心声,而不是利用相关法令对付他们。

“相信上诉庭的裁决,将对于其他遭相同法令提控的社运分子,有着相关帮助。”

莫哈末沙夫安代表律师阿里夫说, 等了数月,如今上诉庭给了他们一直争取的结果,同时,也显示控方无法提升有力证据证明莫哈末沙夫安的言论含煽动性。

“该项判决也带来一项讯息,即煽动法令有必要重新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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