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佩妮:沒有你,過年是痛苦的
年關將至,又是各大公司、僱主准備發雙薪、花紅或獎勵金的時候,是打工仔辛勤工作一年后,最期待的時期,拿花紅好過年。
其實,很多打工仔可能搞不清,每年年終所謂“雙薪”或“1個月花紅”,算來算去,最終都還是員工自己的工資。
怎么說呢?我國沒有如同歐美或一些國家般,有每週發出週薪給員工的制度和風氣,如以1年有52週,但每月4週月薪計算的話,員工最終只獲得48週的薪金,公司在年終的“雙薪”中增加1個月(4週)薪金,也只是付回給你應得工資。
雖然如此,有些公司為了防止員工跳槽或拿了花紅就離職,竟選在華人農曆新年前后分兩次發放年終花紅給員工。有些僱主更絕,新年后才發放給員工,尤其是在飲食業,確有失道德。
年年難過年年過
僱主要留住員工,不應以推遲發放員工花紅方式,反之,在新年前發放,才能留住員工心,繼續為公司打拼。遲發花紅是本末倒置的做法。
據聞日本也有發放年終花紅或獎勵金的傳統,除了發放給員工,也在特定時間內發放給員工家屬,稱為“太太獎勵金”,認為這可令員工的太太們更支持丈夫工作,進而令員工更願意為公司貢獻和努力。
年年難過年年過,各界年年都說經濟不景氣,一年比一年差,但無論公司過去一年業績如何,很多公司會須依據員工合約里注明條件發放至少1個月花紅。
雖然令吉貶值和行情差,卻有些公司或領域營業是逆流而上;比如很多國人即因上以原因,棄國外旅行而選擇國內旅行,直接影響酒店、飲食或相關領域的業績,業績好當然要加員工花紅。
人們說,樂極生悲和否極泰來;同樣道理,在經濟不景氣時,也會有一些人因此受惠,情況往往並非你想象的那么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