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錢案過堂 拿汀斯里“包緊緊”現法庭
去年1月遭擄綁復燒尸的大山腳富商拿督斯里劉永造,其遺孀因未申報過去6年的財產,今年10月在2011年反洗黑錢及反恐融資法令下被控后,今早在北海法庭第一次過堂。
與上次正臉示人不同,這次被告拿汀斯里蘇來金(譯音,41歲)特地披上頭巾,也戴大墨鏡,掩蓋臉部,以避免正臉曝光。
她今早9時出庭約20分鐘后,便與其同樣帶上大墨鏡的妹妹,在辯護律師拿督加吉星陪同下,快步離開法庭,惟沒刻意閃避鏡頭。
加吉星受詢時說,這起案件將在明年2月7日再過堂,以處理文件管理程序。
被告是于去年6月19日及9月1日,沒有遵守2001年反洗黑錢與反恐融資法令49(1)條文下,向布城反貪污委員會總部申報2010年1月1日至去年4月30日的財產。
被告因此抵觸2001年反洗黑錢與反恐融資法令49(3)條文,一旦罪成,可被罰款不超過300萬令吉或坐牢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
劉永造去年1月13日在檳州大山腳萬珠園路,遭數名身分不明人士分乘兩輛轎車擄走,失蹤3天后,警方在霹州曼絨昔加里樹林發現一具95%燒焦的尸體。
劉永造生前是礦業有限公司董事主席,以及數家房屋發展公司董事,2014年在彭亨州蘇丹83歲華誕時,受封拿督斯里S.S.A.P勛銜。
劉氏被殺害后,遺孀和4名分別10歲、8歲、6歲及2歲的孩子,暫居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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