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毛月20日訊)養母子關係生前交惡,令84歲老婦病逝后,養子拒絕讓老婦遺體送回家辦理身后事,令老婦“有家歸不得”,被迫在祠堂設靈!
老婦歐陽檢妹生前育有4名女兒,另外與丈夫領養一名兒子,但自丈夫7年前去世后,老婦與養子感情開始出現變化。
據指,養子甚至棄養老婦,在老婦晚年生病行動不便時,于今年8月20日,將她送到老人院。
丟死者東西霸屋子
老婦因子宮及腸生瘤,于12月16日晚上9時許在醫院病逝,老婦的4名女兒遵從母親生前交待,必須帶她回家辦身后事,不料養子反對讓母親回家。
死者4名女兒與家人今日在死者靈堂前高舉大字報,指責養子不孝,希望這名養子覺悟。
死者小叔吳福民指出,大哥生前在大紅花花園留下兩間排屋,養子結婚不久后,便將兩間屋子分給養子及媳婦;死者生前住一間,其養子媳婦則住隔壁。
他說,自死者入住老人院后,房子便上鎖丟空,一個月前其養子硬闖進屋子 ,還把死者的東西全丟到屋外,並更換了鎖頭,用意是想霸佔該屋子。
死者二女兒吳瑞梅說,死者養子6年前已完全沒有理會母親,母親生前交待,死后一定要回家辦身后事,還稱若養子不同意,便把棺木放在大門口后離去。
“雖然母親這樣交待,但我們做不出這種事,我們最后決定把母親接到士毛月華人義山公會福德祠,但上周六及周日福德祠已被租用,于是母親的大體放在富貴山莊一天,昨天才帶回來福德祠。”
張天賜調解母拿回15萬
老婦歐陽檢妹的養子曾因被指企圖私吞母親老本,而最終在他人調解下拿回15萬令吉,但母子關係從此恩斷義絕。
老婦二女兒吳瑞梅說,父親生前的定期存款全部放父親與弟弟以及母親與弟弟的聯名,自父親去世后,弟弟便將所有聯名的定期存款佔為己有,母親知道后很生氣,開始一直責罵弟弟。
“父親當年才出殯不久,弟弟便到銀行更新定期存款,把母親名字去掉,還向銀行聲稱母親殘廢行動不便。”
她指出,家人最后找上馬華公服務及投訴部主任拿督斯里張天賜,在張氏協助調解下,母親才拿回部分定期存款。
她說,弟弟從小就被帶回家領養,父母對他萬般疼愛,母親當年曾取出2萬多令吉的公積金讓弟弟買一輛國產車,沒想到他那么不重情義。
她說,自母親入住老人院后,弟弟從來都沒有到過老人院探望她,連母親死了都沒有來看過。
指被養母嫌棄
吳瑞強:我問心無愧
吳瑞強周二受詢時強調,自己並非要棄養養母,而是養母及姐姐們嫌棄他照顧得不好。
他也對于養母生前曾表示自己沒有兒子、只有女兒感到耿耿于懷,他說,養母曾說過他不是親生兒子。
他認為,位于士毛月大紅花花園的兩間房子是父親留給他,父親有認他為兒子,但母親卻沒認他為兒子。
“人家都不當我是兒子,所以她死后我也不會回去看她。”
不想被指指點點
他說,自己不同意讓養母回家辦身后事,是因為已經和這個家庭決裂,不希望辦后事時,家人對他指指點點,他強調自己問心無愧。
談到與家人錢財糾紛時,他說,養母后期不斷向他拿錢,令他感到不對路才把定期存款轉為自己名下。
“我沒想到他們找張天賜來跟我算,算那么清楚以后誰要養她?”
他強調,自己已還回15萬令吉定期存款給養母,再加上養母生前討的,前后已還回20萬令吉給養母。
他也不滿家人在面子書數落他的不是,他說,若他真的絕情,不會簽名同意讓母親的墳地種生基。
2屋轉名給養子
死者二女婿邱啟文說,岳母去世后,他與家人曾兩度到吳瑞強住家,要求吳氏讓岳母回家,但對方堅持反對,雙方還因此報警。
他說,由于兩間房子都已經轉到吳瑞強名下,警方也無能為力。
他說,岳父生前曾說,留下的錢要用來養岳母,4姐妹也沒有意見,只要弟弟會照顧母親。
“我們找他談,要他讓母親回家也是希望給他一個贖罪的機會,但他完全不領情。
詢及吳氏向來與家人的關係時,他說,雖然吳氏非死者親生兒子,但家人從來沒有排斥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