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細歷:若修正法令違憲 國陣成員黨應反對
(吉隆坡20日訊)馬華前總會長丹斯里蔡細歷說,若修正1965年伊斯蘭法庭(刑事權限)法令(355法令)抵觸聯邦憲法第8條文,國陣成員黨如馬華、民政黨和國大黨,就應該盡責任向巫統表明反對。
他說,任何攸關國人利益的重要課題,巫統都必須與國陣各成員黨討論,倘若此課題未帶進國陣各成員黨會議討論之前,大家都不宜過早下定論。
蔡細歷今日出席馬來西亞山東商會3週年慶典后,向在場媒體發表談話。
針對巫青團副團長凱魯阿茲萬早前說若繼續支持行動黨,華社的勢力將被削弱一事,蔡細歷認為,巫統領袖應具有敏感度,知道什麼該說或不該講。
“為什麼一向支持國陣的華裔會在308和505大選時態度大轉變轉向支持反對黨?你不能怪人家不支持你,你要自我檢討為什麼這樣的情況會發生,反省到底是不是哪裡做得不對。”
他強調,相互指責並不能解決問題或讓華裔選票回流,一些巫統領袖的思維必須改變;一味只會怪罪馬華及將矛頭指向別人的領袖,肯定也不是什麼“厲害”的人,凱魯阿茲萬發表這種傷害華社的言論,更不是聰明人之舉。
“此外,華裔是否也有思考為什麼85%的華人投反對黨,卻未能成功換政府。”
他說,若一個政黨只靠華人支持,華社想要換政府的希望肯定不成功,它還必須依靠其他族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