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昭光:廉政与申报财产忽悠顺民
高官公布财产这回事,人民不太在乎,政客就不会来真的。拉菲兹公布财产后呼吁他人倣傚,却破例没点名政敌看齐,似剑指自家高官。幸好还有一个诚信党的国会议员慕加希响应,否则可能成为绝响。高调测试人民对透明化的需求,却必须对在野党竞选承诺保持低调,不如多发文告,自证“我没有吃钱”,更能有效忽悠顺民,喂养愚民以透明化的精神零食。
年前拉菲兹曾提醒雪州行政议员及市议员皆应公开财产。即使美国政府伦理法也规定,有义务申报财产的官员包括了立法、行政和司法部门。但进步开明的再益依布拉欣及自诩民主的政党却认为立法者不必申报财产,选择性透明化。
雪州希盟行政议员说随时愿意配合指示以申报个人财产,却不忘促请雪州国阵州议员也倣傚,以示公平。按照其逻辑,政敌若不倣傚,就是对民联的行政议员不公平。为了公平对待民联,选民就不应该持双重标准。希盟是否受到国阵公平对待,比渴望透明度的人民是否受到民联合理对待更重要。
人民因赞赏民联的透明施政承诺而给予支持,民联却跟被人民唾弃的对手攀比透明化的意愿,甚至向国阵索求“公平”,到底是国阵亏欠了民联,还是民联辜负了人民的期待?
雪州尚未变天前,时任州议会反对党领袖邓章钦通过私人法案管道提呈“2007公布家庭收入与资产法案”草案,要求州内所有议员需每年公布本身和配偶财产,然后颁布在宪报上。这个类似台湾和韩国“阳光法案”,将令议员的财产透明化,借此反贪倡廉。他强调“在此草案下,每位议员将强制性在每年6月30日为期限,公布前一年本身和配偶的财产。若议员来不及申报,则可向大臣申请延期最多3个月。”
公共关系表演一流
3.08大选后,雪州政府通过,所有行政议员与大臣必须申报财产,但是对外公布的只有资产总额。后来只见前任大臣丹斯里卡立与及其行政议员申报财产。阿兹敏阿里及其团队就任至今,未见在官网公布财产。
根据雪州政府官网最新的资料,申报财产的行政议员只有公正党的达罗雅、伊党的依斯干达与阿末尤努斯、行动党的邓章钦及甘纳巴迪劳五人。最后一次申报的日期是2014年丹斯里卡立时代。可见,官爷的公共关系表演一流,自律并主动申报财产的寥寥无几,让昏官及贪官在隐秘及顺民放弃监督体制中安心地大展拳脚徇私,难收补漏之效,建立真正的清明景象。
直到今年8月,雪州政府宣布提呈动议强制州议员申报财产。可见,清廉及透明化这回事,朝野皆百般不愿主动,连自诩清廉的希盟也得立法“强制”才行。雪州希盟认清这个事实,明知不可为而为。然而,槟州却认为“州政府必须先研究法律要求,探讨申报财产是否应该是项法律。要迫使反对党议员遵守公布财产条规有难度”。此说似在暗讽雪州没有人懂法律,同时也推搪透明化的责任,忽悠不在乎有没有贪污,只在乎有没有吃钱的顺民。
要毒贩遵守强制死刑的法律尚且有难度,要迫使家贼国盗遵守反贪污法令更有难度,透明化这类阳光法令就像承认统考一样深奥,需要专家经年累月,无止尽的研究。无心立法,就永远找不到办法。人民无意“迫使”当权者立法透明化,政客总有借口拒绝透明。他日若朝野国州议员也懒得在议会中参与辩论时,或也应该立法强制这些民选议员参与辩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