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瑪麗亞陳被扣等事項 淨選盟呈書人權委會
(吉隆坡20日訊)淨選盟2.0今日就“警方處理淨選盟5.0集會侵犯人權”和“瑪麗亞陳被扣留”一事,向人權委員會做出投訴和呈上備忘錄,要求人權委員會採取行動。
淨選盟2.0主席瑪麗亞陳、副主席沙魯阿曼、人民之聲組織執行董事西溫、巫統峇都交灣區部前副主席拿督斯里凱魯丁等人,今早前往人權委員會,呈上有關投訴和備忘錄。
代表人權委員會出席的有委員拿督馬永貴、拿督艾莎比丁、傑拉德佐瑟和法蘭西斯佐漢阿當。
在對話會上,沙魯阿曼指出,援引2012年國家保安(特別措施)法令(SOSMA)來扣留瑪麗亞陳長10天,顯示警察總長侵犯了人權,而且根據聯邦憲法,一人在被捕後,必須馬上告知被逮捕和扣留的原因。
他指出,瑪麗亞陳的案件顯示,她並沒有被扣,而且只是被調查,但是已經被扣10天,這明顯是違反了人權。
他說,在這期間瑪麗亞陳只見到代表律師一次,每一天都必須進行長6至7小時的調查,而且是被關在一個沒有窗戶、24小時開著燈的密室里。
他指出,政府當初在制定該法令,是用於對付恐怖主義,而不是政治用途,但是如今用來扣留瑪麗亞陳,是具有政治動機和濫權的。
凱魯丁也補充,他本身是第一位在該法令下被扣的受害者,但是他認為,人權委員會並沒有主動採取足夠的行動,來反對當局援引該法令扣留他人的行為。
瑪麗亞陳指出,淨選盟希望人權委員會,就此事展開調查、召開聽證會、提議廢除SOSMA和向公眾公開調查結果。
她說,警方處理該集會的手法,已經違反了憲法保障和平集會的權利和阻止人民發表聲音。
瑪麗亞陳:未審先扣沒必要
瑪麗亞陳指出,政府和警方使用2012年國家保安(特別措施)法令、防範恐怖主義法令(POTA)以及防範罪案法令(POCA)作為未審先扣的“捷徑”。
“他們會先逮捕你,後調查,把你安置在監獄,未審先扣的做法是沒有必要的。”
她說,未審先扣已經融入以上3個法令,其實不應該發生的,所以人權委員會必須對這些案件舉行聽證會,而政府必須公開有多少人遭扣留、他們的情況及何時會提控或釋放。
瑪麗亞陳說,他們也會向人權委員會投訴政府作出的不實指控,如美國中情局及索羅斯資助事件。
西溫說,為了應付這情況,人民之聲建議人權委員會,成立特別隊伍,調查所有未審先扣的案件、就這些法令的標準作業程序召開聽證會等等。
在對話會上,西溫也安排了SOSMA下被扣的家屬現身說法,包括“警員慕斯達法因支持恐怖活動而遭提控”的家屬。
慕斯達法父親阿都拉曼指出,他本身也是一名前警察,孩子被指責是恐怖分子,令他感到很傷心,他無法接受,況且其孩子是遭強迫認罪。
“我希望人權委員會關注這一問題,並且給予我們家人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