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進行眼膜手術,保險公司以購買保單時,沒闡明眼睛有疾病為由,不願替投保者繳付手術費。
☉謝女士在去年購買一份新保單,條例注明210天後,投保者所進行的手術費用,都是保險公司負責。
她在今年7月進行有關眼膜的手術,當時的費用是1萬令吉。
“在我完成手術不久後,保險公司竟說我當初沒說明眼部有問題,而不願負責手術費。”
她強調,眼膜不是慢性疾病,她也是發現近視突然劇增後,才知道要施手術。
謝女士認為,保險公司拒賠的原因牽強,也對她不公平。
★林若輝律師
面對保險公司拒賠,事主能向國家銀行投訴,其二方法就是向大馬普通保險協會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