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麗瑪:先租後買計劃 買家須經過2年試用期
(吉隆坡21日訊)城市和諧、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副部長拿督哈麗瑪宣佈,政府于明年起推出先租后買(Rent To Own)計劃,未來買家必須經過2年試用期,才可真正參與此計劃。
她說,該計劃主要讓一些無法向銀行借貸者,只有通過2年試用期買家,包括依時繳付租金,才擁有購買該屋的資格。
“該計劃也開放給18歲以上青年或有沒有房屋者申請,符合資格者將受邀出席一項匯報會,講解相關詳情,包括供期長達10至25年等。”
申請資格內閣制定
哈麗瑪今日在國會上議院問答環節,回答沙巴自民黨拿督陳樹平上議員提問時,這么指出。
至于每月薪金多少才符合資格,她說,該部門或許建議月薪3000令吉以下者,即可做出申請,不過,有關月薪門檻仍需由內閣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