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丽玛:先租后买计划 买家须经过2年试用期
(吉隆坡21日讯)城市和谐、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副部长拿督哈丽玛宣布,政府于明年起推出先租后买(Rent To Own)计划,未来买家必须经过2年试用期,才可真正参与此计划。
她说,该计划主要让一些无法向银行借贷者,只有通过2年试用期买家,包括依时缴付租金,才拥有购买该屋的资格。
“该计划也开放给18岁以上青年或有没有房屋者申请,符合资格者将受邀出席一项汇报会,讲解相关详情,包括供期长达10至25年等。”
申请资格内阁制定
哈丽玛今日在国会上议院问答环节,回答沙巴自民党拿督陈树平上议员提问时,这么指出。
至于每月薪金多少才符合资格,她说,该部门或许建议月薪3000令吉以下者,即可做出申请,不过,有关月薪门槛仍需由内阁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