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傭3年的菲傭回國後,竟托中介向大馬雇主追討近2萬令吉的薪金,還要求事主前往菲律賓談判。
☉李女士指出,女傭在馬多年,每月都會把部分薪金寄回家鄉,她都有保存這些收據。
她說,雖然雇主是包女傭三餐,但後者偶爾會要求較好的菜餚,在獲得對方的同意下,她就扣除薪金來購買。
“以上做法是獲得女傭同意,部分食物還有收據。”
她指出,在送女傭回國前,兩人也簽署一份協議,即作為雇主的她,已沒拖欠對方任何金錢。
李女士坦言,正當她以為一切順利之際,日前竟收到菲律賓仲介的電郵,指女傭要追討2萬令吉的薪金。
她嘗試針對此事聯絡女傭但不果,如今中介公司也要求她前去商討。
★林若輝律師
不鼓勵事主飛往菲律賓與當地的仲介公司商談,現階段先靜觀其變。
既然事主保留當初與女傭所簽署的協議,就代表雙方已沒有拖欠,即使採取進一步行動,菲國的仲介也僅能採取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