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樓濫用賠償金 78原住民勝訴獲賠3700萬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律師樓濫用賠償金 78原住民勝訴獲賠3700萬

78名原住民成功追討賠償金,開心的在庭外比出贊手勢合照。
78名原住民成功追討賠償金,開心的在庭外比出贊手勢合照。

(怡保22日訊)高庭今日裁定,Khana&Co律師事務所濫用柔州政府賠償給原住民的賠償金,宣判來自柔佛州哥打丁宜3個村落的昆部落(Jakun)78名原住民起訴獲勝,可獲賠償3700萬令吉。



這起案件已有16年之久,在2000年6月5日,柔佛高庭諭令州政府支付3855萬4111令吉92仙賠償金給原住民,因原住民所居住的土地用于建造嶺桂水壩。

法庭在扣除堂費后,將該筆賠償金交給Khana&Co律師事務所,讓律師事務所轉交給原住民。

當時,Khana&Co律師事務所是原住民的代表律師,豈知直至2004年,原住民即起訴人一直沒有收到該筆賠償金。



來自甘榜檳榔、甘榜士孟格及甘榜帕西英丹的78名原住民在2009年入稟法庭,追討相關賠償金。

法官拿督三蘇丁裁決時指出,答辯人S.卡納瓦基身為當時原住民的代表律師,失去誠信及濫用賠償金,答辯人甚至用這筆賠償金在吉隆坡購買總值207萬令吉的27所公寓。

“答辯人從27所公寓中收取租金后,再購買30所公寓,公寓全在兒子迪納斯名下。”

因此,法官宣判這57所公寓需交還給嶺桂原住民信託基金 (Jakuns),若有關單位拒絕,司法常務官可發出交還文件。

起訴人代表律師為G.拉古馬仁,答辯人代表律師則為蘇菲雅。

原住民代表沙林隨后在庭外指出,他們的等待終于換來公正的裁決,非常令人高興。

“這也代表原住民不好騙,但大家以后要小心選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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