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民调显示勿动粗 绑起歹徒交警方处理 | 中国报 China Press

《中国报》民调显示勿动粗 绑起歹徒交警方处理

报导:黄慧琪、谢心昉、刘丽敏
殴打不法分子,该不该?
(新山22日讯)针对日前发生男子偷拍女生裙底,而遭民众群殴一事引起热议,《中国报》进行民调发现,大部分民众认为,应把不法分子捆绑交由警方处理,不该以暴力解决。



《中国报》民调显示,33.3%网民认为应把对方绑起来就好、29.2%网民觉得应狠狠给偷拍者教训、27.1%认为完全不要动手,交给保安员处理,以及10.4%认为动手打人就是错。

民调分析,虽然前两者的调查结果百分比,仅相差4%,惟以整体民调结果发现,多数者认为当捕捉不法分子时,应在不出手教训对方情况下,交由警方处理。

值得一提,在民调中,也有设一项“放他一马,给他机会”选项,不过没有任何一个网民点选,即民众认为,应将不法分子绳之以法,而不会给予宽恕的机会。



法律道德成灰色地带

民调也有询问网民,认为打人的民众应否受到法律制裁,但该民调结果为50%对50%。显现在动手殴打被捕的嫌犯,民众是否应受到法律制裁的道德上,成了灰色地带。

《中国报》记者也走访民众发现,多数者认为此案例中,犯人被打得太严重了,应适可而止。

“200人暴打变态狂”事件于本月11日晚上,在新山市区某商场发生,华裔审计师在商场娃娃机处偷拍女生裙底,被逮个正著,之后被逾200人包围、捆绑和踩胸导致受伤。

殴打对方触犯法律

柔佛人民社警主席叶一德说,当民众遇到掠夺匪、偷拍狂等不法分子时,应第一时间协助警方逮捕嫌犯,但不能殴打对方,因为会触犯法律。

“民众应在逮捕对方后,用布、绳子及电线(Cable)等物品,捆绑着对方,等警察来查办。”

他极度不赞成民众滥用私刑的方式,教训不法分子,因若不慎出手过重,导致对方伤重身亡,自己不仅会面对刑事法典的对付,也会留下一辈子的阴影。

“为了一时快感殴打不法之徒,而换来数年的牢狱,这并不值得。”

勿打伤对方
★傅先生 (26岁,销售员)

民众可协助逮捕这些不法分子,但没必要严重打伤对方。

民众应交由警方查办,让犯人受到法律的制裁。

应适可而止
★陈伟善(35岁,娱乐业自雇人士)

被逮捕的嫌犯,就算是偷拍女子裙底,都应受到教训。不过,以日前某商场男子偷拍女生裙底的案例,就打得太严重了,应适可而止。

我十多岁时曾与朋友合力逮到小偷,因小偷反抗,朋友才掌掴对方,给予教训,原本打算报警时,却让小偷逃走了。我觉得,只要逮到犯人时,若对方不反抗,就等待警方处理就好。

免闹出人命
★吴函傧(43岁,幼儿园院长)

民众不应出手太重殴打嫌犯,万一错手太重,闹出人命就不好,应交由警方查办。

我们的身体发肤都是来自父母,打伤了人,也会伤了对方家里老人家的心。

我也觉得嫌犯心里的偏激思想,往往让他们的行为出了差错,而应该协助他们,及时寻求接受心里辅导,让他们做回心智正常的人。

属法治社会
★伍先生(28岁,办公室助理)

动用私刑是违法行为,如今民众会殴打被捕嫌犯,很可能是把平日对社会维护治安和处理罪犯方面的不满,发泄在嫌犯身上。

既然这是法治社会,当然就不考虑动手;其实,大家只希望看见被捕的嫌犯,得到惩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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