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導:黃慧琪、謝心昉、劉麗敏
毆打不法分子,該不該?
(新山22日訊)針對日前發生男子偷拍女生裙底,而遭民眾群毆一事引起熱議,《中國報》進行民調發現,大部分民眾認為,應把不法分子捆綁交由警方處理,不該以暴力解決。
《中國報》民調顯示,33.3%網民認為應把對方綁起來就好、29.2%網民覺得應狠狠給偷拍者教訓、27.1%認為完全不要動手,交給保安員處理,以及10.4%認為動手打人就是錯。
民調分析,雖然前兩者的調查結果百分比,僅相差4%,惟以整體民調結果發現,多數者認為當捕捉不法分子時,應在不出手教訓對方情況下,交由警方處理。
值得一提,在民調中,也有設一項“放他一馬,給他機會”選項,不過沒有任何一個網民點選,即民眾認為,應將不法分子繩之以法,而不會給予寬恕的機會。
法律道德成灰色地帶
民調也有詢問網民,認為打人的民眾應否受到法律制裁,但該民調結果為50%對50%。顯現在動手毆打被捕的嫌犯,民眾是否應受到法律制裁的道德上,成了灰色地帶。
《中國報》記者也走訪民眾發現,多數者認為此案例中,犯人被打得太嚴重了,應適可而止。
“200人暴打變態狂”事件于本月11日晚上,在新山市區某商場發生,華裔審計師在商場娃娃機處偷拍女生裙底,被逮個正著,之后被逾200人包圍、捆綁和踩胸導致受傷。
毆打對方觸犯法律
柔佛人民社警主席葉一德說,當民眾遇到掠奪匪、偷拍狂等不法分子時,應第一時間協助警方逮捕嫌犯,但不能毆打對方,因為會觸犯法律。
“民眾應在逮捕對方后,用布、繩子及電線(Cable)等物品,捆綁著對方,等警察來查辦。”
他極度不贊成民眾濫用私刑的方式,教訓不法分子,因若不慎出手過重,導致對方傷重身亡,自己不僅會面對刑事法典的對付,也會留下一輩子的陰影。
“為了一時快感毆打不法之徒,而換來數年的牢獄,這並不值得。”
勿打傷對方
★傅先生 (26歲,銷售員)
民眾可協助逮捕這些不法分子,但沒必要嚴重打傷對方。
民眾應交由警方查辦,讓犯人受到法律的制裁。
應適可而止
★陳偉善(35歲,娛樂業自雇人士)
被逮捕的嫌犯,就算是偷拍女子裙底,都應受到教訓。不過,以日前某商場男子偷拍女生裙底的案例,就打得太嚴重了,應適可而止。
我十多歲時曾與朋友合力逮到小偷,因小偷反抗,朋友才掌摑對方,給予教訓,原本打算報警時,卻讓小偷逃走了。我覺得,只要逮到犯人時,若對方不反抗,就等待警方處理就好。
免鬧出人命
★吳函儐(43歲,幼兒園院長)
民眾不應出手太重毆打嫌犯,萬一錯手太重,鬧出人命就不好,應交由警方查辦。
我們的身體髮膚都是來自父母,打傷了人,也會傷了對方家裡老人家的心。
我也覺得嫌犯心裡的偏激思想,往往讓他們的行為出了差錯,而應該協助他們,及時尋求接受心裡輔導,讓他們做回心智正常的人。
屬法治社會
★伍先生(28歲,辦公室助理)
動用私刑是違法行為,如今民眾會毆打被捕嫌犯,很可能是把平日對社會維護治安和處理罪犯方面的不滿,發洩在嫌犯身上。
既然這是法治社會,當然就不考慮動手;其實,大家只希望看見被捕的嫌犯,得到懲罰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