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马洗钱案被告杨家伟判监30个月 | 中国报 China Press

一马洗钱案被告杨家伟判监3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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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22日讯)涉一马公司洗钱案的杨家伟,4项企图妨碍司法公正及唆使他人妨碍司法公正罪成后,今午被判坐牢两年半,刑期从今年4月16日算起。

“联合早报网”报导,新加坡瑞意银行(BSI)前财富规划员杨家伟(33岁)是一马公司案第3名被治罪的被告。

他面对欺骗、妨碍司法公正、唆使他人妨碍司法公正、接收赃款、转移赃款和伪造文件罪共11项控状,其中4项已判刑,另7项料最快明年4月开审。



杨家伟是新加坡最大起洗黑钱案的“核心人物”,被指积极联络和教唆证人,以便隐瞒犯罪证据,但他不承认4项企图妨碍司法公正及唆使他人妨碍司法公正的罪状态。法官昨天盼判他罪成,今天判刑。

涉案者超过10人

前银行董事经理易有志(57岁)和前银行董事谢尤凤(45岁,译音)是一马公司案首两名被治罪的被告,两人是上司与下属的关系。

他们各被控3项伪造文件及4项没向当局举报可疑交易。易有志上月11日判监18个星期和罚款2万4000元(约7万4400令吉),谢尤凤上周五判坐牢两周及罚款1万元(约3万1000令吉)。

本案涉及多家公司,涉款数十亿美元,涉案者超过10人,也是新加坡商业事务局有史以来最错综复杂和最大起洗黑钱案。

至今有4人涉及一马公司案被控。除了被治罪的这3人,还有一被告洪伟庆(38岁)被控一项行贿罪,其案件在审前会议阶段。(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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