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心人弃头期不买屋‧银行未允重组房贷 屋子或再被拍卖
独家报导:薛淑敏
(吉隆坡22日讯)尽管善心人士毅然放弃4万4500令吉房屋首期,欲协助陷入财务困境的屋主保住家园,但《中国报》探悉,该房屋或因为有关款项不足抵销所拖欠贷款,而恐难逃被拍卖的下场!
善心人士李慧升(译音)日前以44万5000令吉标下一间双层排屋,并向高庭缴清首期;他前往看房子后,不忍赶走原有屋主S(47岁)一家,决定放弃首期。
李氏希望该首期能协助减轻S的房屋债务,并不忘叮咛后者必须向银行跟进,依据能力重组房贷,避免屋子再次被拍卖。
但屋主S的妻子诺(42岁)今日向本报指出,虽然李先生放弃购买其房屋,但该屋子将被第5次拍卖。
她说,银行的律师已通知他们,屋子将被再次拍卖。
她对李慧升的慷慨善行深表感激,并难过银行坚持拍卖该房屋。
“我已依据李先生的建议与银行交涉,目前仍在等待回复;希望银行能考虑允许我们重组房贷。”
她透露,大马伊斯兰消费人协会(PPIM)在3个月前,协助他们向银行协商,但银行至今仍置之不理。
同时,诺指出,她并不认识李慧升,也从未见过他本人。
“第4次拍卖是在5月30日,我于7月21日在邮箱发现李慧升的信件,对他的善行,我们一家感到非常感恩及感谢。”
律师:银行有权拍卖
著名律师拿督斯里沈伟鸿指出,银行有绝对权,决定是否允许S的房贷重组或继续拍卖其房屋。
他说,按照一般程序,李慧升所缴付的首期,的确将汇入S的房贷户头,减轻其房贷负担,但这不代表银行不会再次拍卖其房屋。
“我们不清楚S当初欠下多少债务,也许该首期仅是债务的沧海一粟,银行会视乎借贷者缴交房贷的能力,决定是否批准房贷重组。”
询及银行若坚持再次拍卖该房屋,沈伟鸿建议S可考虑将房屋卖给李慧升,以达致双赢局面。
“S先生可以低于市面屋价,将屋子卖给李先生,那他就可致函银行指已找到卖家;买卖双方则另外签订互惠的协议,最起码屋子不用再被拍卖。”
他解释,即使银行决定再次拍卖该房屋,但只要屋主找到买家,银行也无权阻止买卖协议,惟这必须在屋子未被拍卖前进行,所以时间就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