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修不好.員工推諉 書面形式向原廠投訴
汽車頻頻有異聲送回原廠維修,多次維修後才發現維修有誤,原廠人員卻諸多推諉。
☉林先生指出,他汽車在今年年頭發生小意外,當時並未回到原廠進行維修。
“意外後的2個月,汽車突然在輪胎處有異聲,於是送回位於文良港的原廠,在超過半年期間檢查了好幾次,對方都說是輪胎螺絲鬆動。”
“結果最新一次檢查,卻告知我並非輪胎螺絲問題,而是內部螺絲鬆動,但因已鬆動超過半年,需要更換零件,需1000多令吉。”
他說,對方是專業的大車行,卻在那麼多次維修無法發現問題。
“後來我向總部提出投訴,對方卻告訴我反正駕駛那麼久都沒有問題,很不負責,並說我當初意外時未送回原廠,導致即使汽車仍在保修期,還是需要自己付費維修。”
他補充,如今汽車只要稍微轉右,或者輕微踩踏煞車,方向盤就會出現失控情況,十分危險。
他想了解,自己該如何要求對方全面負責修車事宜,包括維修和更換出問題的零件。
★林若輝律師
一般上保修期都有個原則,即要求必須送返原廠,因此當時事主將車送到原廠以外的車廠維修,也讓原廠保留終止保修期的權利。
建議事主先以書面形式,將他的要求傳達給原廠,若對方不理會,他可以尋求消費人仲裁庭的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