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鼎:言论自由未死
于2014年被法庭宣判煽动罪名成立的莫哈末沙夫安,周二上诉得直,罪名被撤销,让他得以在无罪释放情况下重获自由。
这位全国大专生团结阵线的前主席,于2013年5月13日晚上,在隆雪华堂“513马来西亚民族日,拯救民主”讲座会上发表的演说,被指具煽动性,即有意图要采取非法手段,号召马来西亚人推翻法制的政府,因而牴触1948年煽动法令。
地庭早前宣判沙夫安罪名成立,监禁10个月。他不服而提出上诉。周二,上诉庭三司判定被告言论未具有煽动依据,仅是一番政治言论。
沙夫安被判无罪,令人欣喜和兴奋。这证明民主和言论自由还在马来西亚活着。
是的,正如沙夫安所言,批判政府并非“煽动”,所以不应该受到对付。政府是人民选出来的,就有责任聆听人民心声,即使有些话感到刺耳,也不可以视为“煽动”。政府须让人民享有言论自由的权利,一如宪法所赋。
当然,我们知道,所谓“言论自由”也不是绝对的,须受到某些限制。
无论如何,我们这里的言论自由,还比不上 一些其他国家。
我们不敢和先进国如美国比较,即使和台湾相比,我们也落后仍远。
期待自由环境到来
假使你有听台湾名嘴和著名学者李敖的讲座,你就不能不惊叹,台湾的言论自由竟然可以放宽到那个尺度,让我们马来西亚人汗颜,甚至有点匪夷所思。
李敖毫无保留地攻击台湾的政府,指名道姓地批判当地的政治人物和政府领袖,也能平安无事。犹有进者,他的节目不只在台湾播放,在世界上多个电视台也播放呢。
李敖曾经坐过长监,那是文字狱,那是过去的台湾。现代的台湾很不同了,纵使你不喜欢马英九、陈水扁和现在的蔡英文,但是,你总得欣赏他们的言论自由环境。
在羡慕之余,也让我们期待这种很自由的环境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