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承认3罪 骗3万罚6200 | 中国报 China Press

妇女承认3罪 骗3万罚6200

 ■被告被控不诚实接收3万令吉,被控上芙蓉推事庭时承认有罪,被判罚款6200令吉。

■被告被控不诚实接收3万令吉,被控上芙蓉推事庭时承认有罪,被判罚款6200令吉。

(芙蓉23日讯)巫裔妇女涉嫌不诚实接收3万令吉,今日被控上芙蓉推事庭时承认有罪,被判罚款共6200令吉。



被告玛妮莎嘉扎丽(48岁),来自雪州,首控状指她在今年10月11日上午10时15分,欺骗一名45岁的印裔受害者嘉丽斯微,将4500令吉汇入其银行户头作为快递费用。

次控状指被告在今年9月26日至27日期间,欺骗一名33岁的华裔女子廖丽娴(译音),要求受害者汇钱到其户头多达3次,共1万7850令吉作为快递费用。

遭不法人士利用



第三控状指被告在今年9月27日至28日,欺骗廖丽娴(译音)汇钱到其户头多达3次,共7650令吉作为快递费用。

被告行为皆牴触刑事法典411条文(不诚实地接收赃物),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5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代表律师伊丽娜指出,被告是遭不法人士利用,但被告本身并无存有欺骗受害者的行为,要求法庭给予罚款的惩罚。

推事瓦妮达判处被告首控状罚款2000令吉,若无法偿还则入狱4个月为替代;第二及第三控状则罚款2200令吉及2000令吉,若无法偿还则入狱6个月为替代,主控官为苏国勇副检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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