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严重罪行须严惩 “杨家伟尝试掩盖洗黑钱行为” | 中国报 China Press

法官:严重罪行须严惩 “杨家伟尝试掩盖洗黑钱行为”

杨家伟企图妨碍司法公正罪名成立,被判坐牢两年半。
杨家伟企图妨碍司法公正罪名成立,被判坐牢两年半。

(新加坡23日讯)承审新加坡瑞意银行前职员杨家伟案的国家法院法官黄炳鸿,昨天以5大理由,包括杨家伟企图干扰商业事务局的调查工作的手法,以及他尝试掩盖的欺骗与洗黑钱行为是严重罪行,严惩他坐牢两年半。



法官在下判时说,被告所要掩盖的罪行严重,欺骗和洗黑钱罪行,可被判坐牢长达10年。

再者,被告通过自己设立的公司Bridgerock,来掩饰通过非法途迳取得的利益。

面对11项控状



法官说,被告预谋干案,通过Telegram社交平台,以及另外一个手机号码与他人联络。

最后一项理由是,被告在保释期间干案。

“考虑到本案罪行的性质与严重性,被告必须受到严惩以起阻遏作用。”

杨家伟(33岁)是首名因涉及一马公司案被控的本地人,他在2009年2月至2014年7月担任新加坡瑞意银行(BSI Bank)财富规划员。

杨家伟面对11项控状,包括四项企图妨碍司法公正的罪状,他不认罪,国家法院上月先审理4项妨碍司法的控状。

审讯揭露,杨家伟被指于今年3月教唆他人向警方提供假资料、销毁电脑,以及不要入境新加坡,以免被商业事务局传召问话等。

他也被指与一马公司关键人物、大马富商刘特佐有密切往来,被揭非法赚取2600万元(8060万令吉)“秘密收入”。

除了妨碍司法公正的控状,杨家伟另外面对7项欺骗、伪造文件、接收和转移赃款的控状,预料最快在明年4月进行审理。

隐瞒事实控方要求重判

控方指杨家伟在洗黑钱勾当中扮演关键角色,他原本可协助破案,但选择隐瞒事实,浪费调查资源,要求法官重判。

控方在陈词时指出,杨家伟涉及的是商业事务局有史以来所调查过最大规模和复杂的洗黑钱案。他在连串的洗黑钱活动中扮演“中央角色”,是联系各方的“中间人”,身份独特,所掌握的资料也有助于当局的调查工作。

“不过,被告不但没有协助商业事务局的调查工作,还利用他的身份去进行干扰,企图抹去重要证词。”

控方吁法官严惩杨家伟,判他坐牢三年。

要求见家人或上诉

杨家伟面判后,要求与家人“相聚”,隔着门窗与他们谈话,他目前认真考虑对罪成和刑罚提出上诉。

其辩护律师在法官下判后,代表杨家伟向法官要求,让杨家伟的家人能隔着还押室内的门窗,与杨家伟说几句话,法官批准辩方申请。

休庭后,记者看见一男一女走入还押室找杨家伟,但辩方拒绝透露他们是杨家伟的哪些家人。

律师告诉媒体,杨家伟目前在“认真考虑”对罪成和刑罚提出上诉,他将在两周的上诉申请期限内做出决定。

代表律师指控方有偏见

被告代表律师指控方对被告有偏见,被告正谨慎考虑是否要上诉,并希望媒体给被告以及家人私人空间。

律师方应发代被告求情时说,没有人因为涉及洗黑钱活动而被提控,被告上司凯文以及伙伴吴思伟也没被控,杨家伟所面对的其余欺骗和伪造罪状也未被审理。

辩方驳斥,法庭不应未审就判杨家伟有份洗黑钱,认定他是为掩饰严重罪行而妨碍司法公正。控方所要求的三年刑期过重,4个月的监刑才是合理的。

“被告所面对的欺骗及洗黑钱指控还未定罪,如果法庭单凭被告要掩盖欺骗及洗黑钱罪行,找证人妨碍司法公正,这样对被告是有偏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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